第15章 沙勒維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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菲利克斯舅舅是個酒鬼,但還好不是個“敗家子”,也就是不思進取了一點,多數時候醉醺醺了一點。這次也蠻給力,該他上的時候不含糊,發揮的很好,要到了比她預期的多一倍的撫養費。
他的好處在於他自己有錢,不好賭又不好女色,花錢的地方不多,只是買酒,又不舍得喝太好的酒,花銷有限。讓他保管她的錢是最好的了。
然後,還要給弗雷德裏克一點“封口費”,不用給太多,把她帶在身上沒花的300法郎給他就可以——哥哥長這麽大,可能還從來沒有擁有過300法郎這麽多錢!
至於她的好“父親”,沒能讓他苦逼兮兮的賣掉房子,是她沒有想到他居然在短短一周時間之內就弄到了這筆錢。第戎的房價也是看地段的,拿破侖大街算是中等偏上地段,這麽一座小別墅的價格在5萬法郎左右,蘭波上尉的積蓄可能只夠買房子的,再加上這10年來的花費,他應該沒多少積蓄了才是——所以他到底從哪裏弄來的3萬多法郎?難道除了芒達裏安太太,他還有什麽“錢袋”在第戎?
維塔麗有點悻悻。
說起來蘭波上尉並沒有做什麽罪大惡極的事情。是,拋妻棄子是很惡劣,但還沒有到要想辦法把他弄死的地步。現在,讓他損失了一大筆錢、再讓情婦離開他,已經達成了她的初級目標。至於將來還要不要再找他要撫養費?她和伊莎貝爾都還沒成年呢,完全可以再這麽幹一次。
她偷偷的告訴舅舅,幾年後再來一次,菲利克斯可把她誇了一頓,說你可真是個聰明姑娘!
路易給在馬賽的姐姐寫了信,但沒有收到姐姐的回信,芒達裏安太太就帶他走了。於是,這封回信到了維塔麗手中。維塔麗給路易寫了信,明示暗示他要積極的想辦法讓芒達裏安太太再也別回第戎。
離開第戎那天,維塔麗收到路易的回信,問她什麽時候回沙勒維爾,又問她沙勒維爾家的住址。
她又回了一封很簡短的信,說今天就走,但別想著發展什麽友誼,各自達成目的,便可各奔東西,從此以後,再也別見。
蘭波太太給了弗裏德裏克200法郎,他走路上用了幾十法郎,還剩大概150法郎:再加上維塔麗收買他的300法郎,頓時成了身懷450法郎“巨款”的“有錢人”。他已經興致勃勃的打算好了,要用這450法郎天天吃肉,再買一身講究的西裝。
之前在巴黎,菲利克斯舅舅給他從頭到腳買了一套新衣新鞋,弗雷德裏克穿著新西裝還是很不錯的,看上去已經像是一個成年男人了。
“你回家以後想做什麽?”第戎開往沙隆的火車上,維塔麗問他。
“這個……大概是去找份工作吧。”像阿瑟一樣,弗雷德裏克也不願意再回到學校。阿瑟是認為在沙勒維爾學院已經學不到什麽更高深的知識了,弗雷德裏克就只是單純的討厭學習。
“我聽媽媽說,你要去服兵役。”
“對,要到我年滿20歲之後。”說到服兵役這事,他有點煩惱。法國目前實行的是義務兵役制度,20歲到25歲之間的男性都要在軍隊中服役,現役期限3年,36個月之後可以選擇繼續待在軍隊裏,或是回家轉後備役。他是長子,肯定要去服役,不然就得阿瑟去服役,可阿瑟肯定不會願意在軍隊裏待上3年。
在軍隊裏的好處是會有一小筆津貼,不瞎搞的話,津貼足夠他零花用了,畢竟在軍隊裏,整天只能穿軍裝,是軍隊花錢,包括吃飯、日用等等,基本不需要自己花錢。
“你要走了,阿瑟也不會總待在家裏。”她嘆氣。
阿瑟不願意一直待在家裏,就看他時不時想往巴黎跑就明白了。弗雷德裏克要是去服役,阿瑟又不在家,媽媽就會越發嚴厲管束兩個女兒。那可能還是去修道院學校好一點呢!
弗雷德裏克摸了摸她頭頂,“怎麽?你也不想待在家裏?”
她點點頭,“我想去沙勒維爾學院上學,可他們應該不會收女學生。我想上學。”
“沙勒維爾學院都是一些壞孩子。”他以一副“這個我懂”的語氣說:“別去學院。你現在有錢了,可以請一個私人家教。”
“但好的老師不太容易找。”她嘆氣。
“讓阿瑟——”他剛說到弟弟的名字,忽然想起來,阿瑟這小子大概還沒回家。他們到了第戎之後就給沙勒維爾的母親寫信,母親的回信寄到了第戎拿破侖大街附近的郵局,沒有寄到蘭波上尉家。阿瑟還沒有回家,但已經離開巴黎,不知道跑哪兒野去了。
“阿瑟去哪裏了?媽媽寫信都沒提到他。”
“誰知道?大概又跟那些人在一起吧。”
蘭波太太在信裏說的不多,就提了一下阿瑟離開了巴黎,但大概-->>
是不敢回家吧,再說維塔麗也不在家,他就去別的地方浪去了。
兄妹倆各有心事。
維塔麗想的是上學,她現在手裏有錢了,完全可以到私人教師家上課,家裏條件不好,最好能有什麽在家授課的私人教師。她是想過去沙勒維爾學院上學,但一來學校可能不願意收女生,現在政局混亂,就是想從行政或是法律手段來解決這個問題,都會很難,還不如簡單點,找個私人教師;再說了,學校裏的環境確實不會很好,她要是作為唯一一個女生入學,絕對會遭遇校園霸淩——霸淩這種事情可不是什麽新鮮事物。
弗雷德裏克想的不是服役,而是找工作。蘭波太太無奈接受他不回學校的事實,但不會接受他整天待在家裏,已經跟他說過,從第戎回去之後,他就要出門找工作了。但他能做些什麽呢?想想都很煩惱。
沙勒維爾。
蘭波太太沒想到他們去了三周,還真的要到了3萬法郎!這筆錢本來就是以他們4個子女的撫養費的名義要來的,當然要交給蘭波太太。在家的三個孩子都忙著跟媽媽提要求,弗雷德裏克的要求很簡單,有肉就行!伊莎貝爾想要每天吃飽,吃肉,要穿漂亮裙子;維塔麗也要求每天吃飽,然後還能有錢去上學。
弗雷德裏克和伊莎貝爾都很好打發,尤其伊莎貝爾得知姐姐給她帶了從巴黎買的新裙子,美得不行,馬上回房間換新裙子;但維塔麗的要求就有點難辦了。蘭波太太跟維塔麗和弗雷德裏克在客廳裏商量了很久。
這次的大功臣無疑是維塔麗,要不是她攛掇著菲利克斯帶他們去第戎,這3萬法郎可不會從天而降。有錢有什麽不好呢?有錢可以過得更好一點,也能彌補被丈夫拋棄的損失。如果沒有愛情了,那麽有錢也行。
阿瑟10歲左右就顯示出了學習上的天賦,現在維塔麗又一心想要好好學習,蘭波太太動搖了:沒準維塔麗也會是一個有天賦的孩子。她是不懂女孩子太聰明有什麽好處,但一定比那些蠢女孩要好,這是很樸素的常識。
於是定下來,寫信讓阿瑟回家,帶維塔麗去見一些私人教師,有幾個沙勒維爾學院的老師也會私下收學生;定下來私人教師後,由弗雷德裏克負責接送維塔麗。
維塔麗很高興:第一個小目標已經達成,第二個小目標也勝利在望!
之前她想要上學,最大的阻礙是蘭波太太,媽媽可能不覺得女孩需要學習知識,但可能是3萬法郎讓她高興,居然這麽容易就讓她松口了。
修道院女校能學到的知識非常有限,環境也不好,她早就不想待在修道院了。至於伊莎貝爾,她可能還得去修道院女校待上兩年。
兩天後,收到信的阿瑟回到瑪德萊娜沿河街5號甲。
他個子不高,兄妹4個的個子都不太高,弗雷德裏克現在只有1米7,阿瑟更矮,只有1米6。維塔麗快到13歲,身高只有1米2,而且,還沒有開始發育。
阿瑟對他們去了一趟第戎,帶回來3萬法郎表示驚訝。
“他……他怎麽樣?”
“誰?”維塔麗明知故問。
阿瑟不太情願的說:“父親。”
“他?他過的很好。只是以後還能不能過的這麽好,我可不知道,我也不關心。”
阿瑟嘆了一口氣。
“你呢?你還沒說,這次去巴黎怎麽樣?”
他煩惱的撓了撓腦袋,“不怎麽樣。我不知道要怎麽才能讓那些人看我的詩。確切的話,我認為他們看不懂。”
“看不懂?”這是什麽意思?
“你能看懂我寫的詩嗎?”
維塔麗想了一下,“勉強算是能‘看懂’。”
“這是一種——一種不太能說得明白的感覺,沒法解釋。我寫的,就是我想表達的。你得一個字一個字的去‘看’。”
“這個我知道。”
“你讀過詩歌嗎?”
“讀過一些。”
“比如?”
“Lord拜倫。”
阿瑟一笑,“他還行。但我跟拜倫不一樣,我是——我希望能夠‘長久而清醒的讓所有的感官混亂’——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嗎?我是說,我應該成為一個從未有過的人,一個天才!我是詩人,這毫無疑問!我是‘我’,而我又不是單純的‘我’。我是‘通靈者’,這可能很瘋狂,你能明白我在說什麽嗎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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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好處在於他自己有錢,不好賭又不好女色,花錢的地方不多,只是買酒,又不舍得喝太好的酒,花銷有限。讓他保管她的錢是最好的了。
然後,還要給弗雷德裏克一點“封口費”,不用給太多,把她帶在身上沒花的300法郎給他就可以——哥哥長這麽大,可能還從來沒有擁有過300法郎這麽多錢!
至於她的好“父親”,沒能讓他苦逼兮兮的賣掉房子,是她沒有想到他居然在短短一周時間之內就弄到了這筆錢。第戎的房價也是看地段的,拿破侖大街算是中等偏上地段,這麽一座小別墅的價格在5萬法郎左右,蘭波上尉的積蓄可能只夠買房子的,再加上這10年來的花費,他應該沒多少積蓄了才是——所以他到底從哪裏弄來的3萬多法郎?難道除了芒達裏安太太,他還有什麽“錢袋”在第戎?
維塔麗有點悻悻。
說起來蘭波上尉並沒有做什麽罪大惡極的事情。是,拋妻棄子是很惡劣,但還沒有到要想辦法把他弄死的地步。現在,讓他損失了一大筆錢、再讓情婦離開他,已經達成了她的初級目標。至於將來還要不要再找他要撫養費?她和伊莎貝爾都還沒成年呢,完全可以再這麽幹一次。
她偷偷的告訴舅舅,幾年後再來一次,菲利克斯可把她誇了一頓,說你可真是個聰明姑娘!
路易給在馬賽的姐姐寫了信,但沒有收到姐姐的回信,芒達裏安太太就帶他走了。於是,這封回信到了維塔麗手中。維塔麗給路易寫了信,明示暗示他要積極的想辦法讓芒達裏安太太再也別回第戎。
離開第戎那天,維塔麗收到路易的回信,問她什麽時候回沙勒維爾,又問她沙勒維爾家的住址。
她又回了一封很簡短的信,說今天就走,但別想著發展什麽友誼,各自達成目的,便可各奔東西,從此以後,再也別見。
蘭波太太給了弗裏德裏克200法郎,他走路上用了幾十法郎,還剩大概150法郎:再加上維塔麗收買他的300法郎,頓時成了身懷450法郎“巨款”的“有錢人”。他已經興致勃勃的打算好了,要用這450法郎天天吃肉,再買一身講究的西裝。
之前在巴黎,菲利克斯舅舅給他從頭到腳買了一套新衣新鞋,弗雷德裏克穿著新西裝還是很不錯的,看上去已經像是一個成年男人了。
“你回家以後想做什麽?”第戎開往沙隆的火車上,維塔麗問他。
“這個……大概是去找份工作吧。”像阿瑟一樣,弗雷德裏克也不願意再回到學校。阿瑟是認為在沙勒維爾學院已經學不到什麽更高深的知識了,弗雷德裏克就只是單純的討厭學習。
“我聽媽媽說,你要去服兵役。”
“對,要到我年滿20歲之後。”說到服兵役這事,他有點煩惱。法國目前實行的是義務兵役制度,20歲到25歲之間的男性都要在軍隊中服役,現役期限3年,36個月之後可以選擇繼續待在軍隊裏,或是回家轉後備役。他是長子,肯定要去服役,不然就得阿瑟去服役,可阿瑟肯定不會願意在軍隊裏待上3年。
在軍隊裏的好處是會有一小筆津貼,不瞎搞的話,津貼足夠他零花用了,畢竟在軍隊裏,整天只能穿軍裝,是軍隊花錢,包括吃飯、日用等等,基本不需要自己花錢。
“你要走了,阿瑟也不會總待在家裏。”她嘆氣。
阿瑟不願意一直待在家裏,就看他時不時想往巴黎跑就明白了。弗雷德裏克要是去服役,阿瑟又不在家,媽媽就會越發嚴厲管束兩個女兒。那可能還是去修道院學校好一點呢!
弗雷德裏克摸了摸她頭頂,“怎麽?你也不想待在家裏?”
她點點頭,“我想去沙勒維爾學院上學,可他們應該不會收女學生。我想上學。”
“沙勒維爾學院都是一些壞孩子。”他以一副“這個我懂”的語氣說:“別去學院。你現在有錢了,可以請一個私人家教。”
“但好的老師不太容易找。”她嘆氣。
“讓阿瑟——”他剛說到弟弟的名字,忽然想起來,阿瑟這小子大概還沒回家。他們到了第戎之後就給沙勒維爾的母親寫信,母親的回信寄到了第戎拿破侖大街附近的郵局,沒有寄到蘭波上尉家。阿瑟還沒有回家,但已經離開巴黎,不知道跑哪兒野去了。
“阿瑟去哪裏了?媽媽寫信都沒提到他。”
“誰知道?大概又跟那些人在一起吧。”
蘭波太太在信裏說的不多,就提了一下阿瑟離開了巴黎,但大概-->>
是不敢回家吧,再說維塔麗也不在家,他就去別的地方浪去了。
兄妹倆各有心事。
維塔麗想的是上學,她現在手裏有錢了,完全可以到私人教師家上課,家裏條件不好,最好能有什麽在家授課的私人教師。她是想過去沙勒維爾學院上學,但一來學校可能不願意收女生,現在政局混亂,就是想從行政或是法律手段來解決這個問題,都會很難,還不如簡單點,找個私人教師;再說了,學校裏的環境確實不會很好,她要是作為唯一一個女生入學,絕對會遭遇校園霸淩——霸淩這種事情可不是什麽新鮮事物。
弗雷德裏克想的不是服役,而是找工作。蘭波太太無奈接受他不回學校的事實,但不會接受他整天待在家裏,已經跟他說過,從第戎回去之後,他就要出門找工作了。但他能做些什麽呢?想想都很煩惱。
沙勒維爾。
蘭波太太沒想到他們去了三周,還真的要到了3萬法郎!這筆錢本來就是以他們4個子女的撫養費的名義要來的,當然要交給蘭波太太。在家的三個孩子都忙著跟媽媽提要求,弗雷德裏克的要求很簡單,有肉就行!伊莎貝爾想要每天吃飽,吃肉,要穿漂亮裙子;維塔麗也要求每天吃飽,然後還能有錢去上學。
弗雷德裏克和伊莎貝爾都很好打發,尤其伊莎貝爾得知姐姐給她帶了從巴黎買的新裙子,美得不行,馬上回房間換新裙子;但維塔麗的要求就有點難辦了。蘭波太太跟維塔麗和弗雷德裏克在客廳裏商量了很久。
這次的大功臣無疑是維塔麗,要不是她攛掇著菲利克斯帶他們去第戎,這3萬法郎可不會從天而降。有錢有什麽不好呢?有錢可以過得更好一點,也能彌補被丈夫拋棄的損失。如果沒有愛情了,那麽有錢也行。
阿瑟10歲左右就顯示出了學習上的天賦,現在維塔麗又一心想要好好學習,蘭波太太動搖了:沒準維塔麗也會是一個有天賦的孩子。她是不懂女孩子太聰明有什麽好處,但一定比那些蠢女孩要好,這是很樸素的常識。
於是定下來,寫信讓阿瑟回家,帶維塔麗去見一些私人教師,有幾個沙勒維爾學院的老師也會私下收學生;定下來私人教師後,由弗雷德裏克負責接送維塔麗。
維塔麗很高興:第一個小目標已經達成,第二個小目標也勝利在望!
之前她想要上學,最大的阻礙是蘭波太太,媽媽可能不覺得女孩需要學習知識,但可能是3萬法郎讓她高興,居然這麽容易就讓她松口了。
修道院女校能學到的知識非常有限,環境也不好,她早就不想待在修道院了。至於伊莎貝爾,她可能還得去修道院女校待上兩年。
兩天後,收到信的阿瑟回到瑪德萊娜沿河街5號甲。
他個子不高,兄妹4個的個子都不太高,弗雷德裏克現在只有1米7,阿瑟更矮,只有1米6。維塔麗快到13歲,身高只有1米2,而且,還沒有開始發育。
阿瑟對他們去了一趟第戎,帶回來3萬法郎表示驚訝。
“他……他怎麽樣?”
“誰?”維塔麗明知故問。
阿瑟不太情願的說:“父親。”
“他?他過的很好。只是以後還能不能過的這麽好,我可不知道,我也不關心。”
阿瑟嘆了一口氣。
“你呢?你還沒說,這次去巴黎怎麽樣?”
他煩惱的撓了撓腦袋,“不怎麽樣。我不知道要怎麽才能讓那些人看我的詩。確切的話,我認為他們看不懂。”
“看不懂?”這是什麽意思?
“你能看懂我寫的詩嗎?”
維塔麗想了一下,“勉強算是能‘看懂’。”
“這是一種——一種不太能說得明白的感覺,沒法解釋。我寫的,就是我想表達的。你得一個字一個字的去‘看’。”
“這個我知道。”
“你讀過詩歌嗎?”
“讀過一些。”
“比如?”
“Lord拜倫。”
阿瑟一笑,“他還行。但我跟拜倫不一樣,我是——我希望能夠‘長久而清醒的讓所有的感官混亂’——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嗎?我是說,我應該成為一個從未有過的人,一個天才!我是詩人,這毫無疑問!我是‘我’,而我又不是單純的‘我’。我是‘通靈者’,這可能很瘋狂,你能明白我在說什麽嗎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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